楼市供应格局巨变|政府将不再垄断住宅用地供应
据新华社报道,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5日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关键词:三权分置
根据媒体报道,姜大明还表示,中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姜大明还提到,各地在改革试点中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
单位自建房的回潮?
允许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用以建设住宅,是否会导致单位自建房的回潮?有房地产分析人士指出,非房地产企业获得的住宅用地,更多会指向租赁住房,或者是产权或者交易有一定限制的住房,比如共有产权房等,符合之前关于“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宏观导向。
可以预料的是,未来将有相当比例的土地和住房供应,将通过非房地产企业来实现,进入市场,提供给企业员工以及广大租房者使用。这会对整个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产生结构性影响,租赁性及其他性质的保障类住房数量会不断增多,进而形成与商品房并重的市场模式,中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将各取所需,选择不同属性的房子。租房市场也会因供应量不断增加,而大大缓解目前供需不对等、租房难、租房贵等矛盾,为租购同权奠定可行基础。
“小产权房”仍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多渠道土地供应绝非意味着促进小产权房转正。2017年9月,国土资源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动会,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集体租赁住房和“小产权房”关系问题,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明确表示,两者有本质区别。集体租赁住房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销售,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针对“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条款,有解读称小产权房将迎“合法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评论称,“小产权房”是在无审批、无监管的非法用地上建成的,定性为违法违章建筑,没有转正的可能,相反依然会是被严格管制,而合规的宅基地将获得优先改革的机会。
综合自:新京报、中新网、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