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校园贷”,从我做起
校园贷,或称校园贷款,是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发放的各类贷款总称。最早、最典型的校园贷款就是针对贫困学生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它的出现,让贫困生不必再因家贫而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随着时代的发展,校园贷款有了新的发展方向——校园创业贷款和校园消费贷款,前者主要是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融资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现在常被人们所诟病的“校园贷”指的是学生发放的消费而发放的校园消费贷款,这类贷款随着P2P平台的发展而兴起,在席卷全国各地高校的同时,问题也接踵而至。
校园贷的市场主要分布在二、三线城市,当三、四线城市和农村的孩子考入大学,有些家庭无力负担孩子在城市消费、学习甚至是创业上的资金需求,急速膨胀的消费欲望会促使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贷款平台,甚至是民间高利贷。
针对校园贷的乱象,国家各部委先后出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制: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用“停、 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年6月28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 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2018年2月28日,广东金融办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在校园消费贷款的整治态度上,国家相关部门采取“疏堵结合”的指导思想,允许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提高大学生校园贷服务质效,畅通正规、阳光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同时,也严禁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此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在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给出了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等意识。
金控网贷自2014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中小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服务社会大众,从未涉及校园贷业务。今后也将继续专注于中小微企业,利用先进金融科技手段,致力于为中国中小微企业、个人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普惠金融、智慧金融。